两次被非法劳教、长期被监控 文健控告江泽民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湖南省株洲市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文健老人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不断遭受迫害至今,先后十多次被绑架,其中两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抓进洗脑班,三次关进拘留所,长期被监视居住,不准出门;老伴刘晓丽也被多次绑架,其中两次被劳教、一次被劳改,受尽了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文健老人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发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文健老人指出,“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那些在江泽民的胁迫下参与迫害的具体人员“他们也都是受到了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也面临着正义的审判,其实,他们也是这次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为他们鸣冤,是给还有改过的人留下机会和希望。”

下面是文健老人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我叫文健,参加工作后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受到单位同事的好评,连年被评为先进,并评为单位劳模,一九七九年五月援建斯里兰卡排渍电力工程,工作了三年,并评为先进。

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我被无故打伤,再加上长年累月风里来雨里去的野外作业,积劳成疾,弄得全身是病,心脏,肝,胃,腰腿病,风湿,血吸虫病等疾病缠身,难于坚持工作,为了使病好,身体健康,四处求医,但是中西医民间草药都不见功效,又求了多种气功,寻来找去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个星期日的偶然机会,我在市公园看到了法轮功炼功点,而且免费教功,于是试着炼炼看。法轮功学员热情的教功。不到几个月的时间,我身上的疾病不翼而飞,从此走路生风。从那时候起直到今天十九年的时间,我没有再上过医院,没有看过一次医生,没有吃过一粒药,终于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味道。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邪党恶首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人称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六一零办公室”。这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江泽民秘密下达的任务,实施对法轮功血腥迫害的犯罪机构。从七月二十日开始,江泽民命令“六一零办公室”系统性的对全国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不许修炼,强制转化。但是法轮大法在我身上展现出的神迹———各种医药手段都治不好的疾病能在不用任何药物的情况下,通过大法修炼,得到了康复。在这样的事实面前,叫我怎能忘恩负义,不感恩师父和大法的慈悲救度呢?!

但是江泽民却要剥夺我们身体健康和做好人的最基本权利。十年多以来,在江泽民的授意下,公安,国保,派出所,社区,单位,无数次的到我家中骚扰,非法抄家,我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非法劳教,使我精神上,肉体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经济上受到了莫大的损失。这种非人的生活直至今天。具体迫害如下:

长期监控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芦淞区国保大队楚光辉,贺家土派出所雷绍波,单位人员刘升国等人在我家威逼我看电视“新闻联播”,看后要我们写所谓不要炼了的保证书,并且抄了家,抢走了大法资料。

从那以后,我们每天进出单位的卫门都要签字,这种侵犯人权的行为遭到我们的抵制和拒绝,传达室值班人员只好自己登记进出时间,一直登记至今。如登记本子没有销毁的话,有本子作证,有历届的值班人员作证。七月二十二日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每天晚上还有退休职工龙云航、张国华在我屋前屋后监控,有时还叫“老文在家吗?”白天除了传达室登记外还要安排退休人员非法监控我。

二零零八年,我儿子在广西结婚,请我参加婚礼,警察却不允许我参加。谁能没有亲人朋友呢,这种严重违反人权,干扰人身自由的决定,遭到了我的坚决反对。我是一个合法的公民,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任何人也没有资格剥夺我参加婚礼的权力。最后单位领导同意了我的要求,于是单位胡玲,社区派出所吴德华各派一人监视我,随我一同参加婚宴。我被非法关在招待所里不能自由外出,不能参加婚宴以外的其他活动。

两次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两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一次是在芦淞区武装部招待所内,第二次是在株洲县大京水库内,强迫写所谓的心得体会和保证。我单位专门派人监控我吃饭睡觉,寸步不离。

两次非法行政拘留

第一次是二零零零年十月,从深圳来了两位客人,客人来家没多久,我和妻子刘小丽就被非法拘捕抄家,非法逼供诱供,不让休息。并被非法送到株洲妇教关押十五天。第二次在株洲市杨柳冲非法关押十五天。

两次非法审讯发生疾病

一次是贺家土派出所到刑侦大队非法审讯我一晚,不让我休息,使我精神极度紧张。突然头疼的很厉害,站立不稳,双脚不能挪步,一站就会往地上倒,他们只好打电话叫单位刘升国几个人把我抬回家,刘升国可以作证。

还有一次是石峰区国保大队(我所住的地方根本不受他们管辖),非法将我绑架,逼供审讯一个晚上,地点是湘天桥路一个宾馆的楼上,他们几个人轮流睡觉,却不允许我休息,使我精神到了极限,第二天上午将我铐在一张铁椅子上,突然头疼难忍,被国保大队送到市二医院,医生确诊为中风,病历在国保大队,然后他们打电话把单位胡兵叫来,才将我接回,胡兵可以作证。

两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四年五月第一次,株洲市芦淞国保大队绑架审讯抄家,送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七大队,非法劳教一年半。

在劳教所遭受了被几个吸毒犯贴身监控,不许与他人讲话,坐小凳子,罚站,强制灌输诽谤大法和师父的内容,狱中狱,画地为牢等多种手段的严重侵犯人权和人身安全的非法迫害。二零零五年又以检查艾滋病为由,妄图给大法弟子抽血,当时我们强烈抵制:我们大法弟子都是正派的好人,没有任何不轨行为,没有艾滋病。现在想起来,可能是为活体强摘器官这种“这个星球上最大的罪恶”做准备。

二零零六年八月,第二次非法劳教两年,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七大队,由于受精神上,肉体上的各种压力,又不能学法,不能炼功,身体难以支撑,旧病复发,出现了高血压,心脏病,心衰能症状,劳教所害怕担人命案子,只好将我放回家,但还是被地方单位监控。

两次被非法刑事拘留

第一次二零零一年五月间,芦淞政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我的大法书籍,非法审讯,非法刑事拘留一个多月。

第二次,二零零八年六-七月间,我到广西儿子家玩耍,没有几天被由雷绍波带领的政保大队和当地铁路公安非法拘捕审讯。在柳州监狱关押一晚,第二天被绑架回芦淞政保大队,继续非法审讯我,(后来得知在我不在家时非法搜查了我儿子的家,还把我儿子的房门,柜门锁和一个铁皮箱锁砸坏)。当我被绑架到株洲市第一看守所时,我的心脏病高血压,心衰复发,危及生命,看守所拒收,由我的儿子接回家,芦淞政保大队企图向检察院,法院构陷我,但是因为我的病情只好撤诉,在家被单位,派出所派人非法监视居住半年。半年后又被楚光辉绑架到市一医院,由退休的老院长亲自检查身体,确认病情属实,他们才放过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后,我家的座机被监控,单位内部电话也被控制,后来根本就打不通。单位维修人员来检查也只是看看而已,不肯予以恢复。

鉴于上述事实,我控告江泽民个人独裁,以个人代法,以权代法,以党代法的严重犯罪行为,全面摧毁了中国的法律、法制、司法体系和道德体系,同时控告江泽民对我犯有以下罪行:

1、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2、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
3、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4、非法搜查罪
5、非法拘禁罪
6、非法刑讯逼供罪
7、非法剥夺公民通讯自由罪
8、滥用刑法三百条罪
9、非法抢夺他人私有财产罪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